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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大學MPA“提前復試”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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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松華章訊】為更好實現浙江大學MPA項目宗旨,優化MPA研究生生源結構、提高MPA研究生培養質量,全面考察考生綜合素質,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將于2020年MPA招生中實行“提前復試”辦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提交申請
1、申請者應符合我校2020年MPA招生簡章關于報考條件的要求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17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15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18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
(4)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具體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身份報考(參照第一條)。
2、申請提前面試的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公共組織或著名企業工作;
(2)具有副科級以上職務,或擔任重要崗位,或具有特別好的業績;
除滿足上述報考條件,考生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符合以上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提前復試”,填寫附件中的表格,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于2019年9月15日前通過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報名(至少包括報名表、報名匯總表)。
二、材料評審
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將按照如下程序、標準審核申請材料,確定“提前復試”名單。
(1)中心工作人員根據報考要求,核對考生報考資質,并將符合報考資質的考生材料報送浙江大學MPA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
(2)浙江大學MPA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召集成立“2020年浙江大學MPA‘提前復試’申請材料評審專家委員會”(簡稱“材料評審委員會”)。材料評審委員會成員由浙江大學MPA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MPA教育項目各專業方向核心教師和有關公共部門專家組成。材料評審委員會將評審申請材料信息及相關證明評審考生的學歷背景、工作背景、工作或學習情況、獲獎或榮譽情況等。
(3)評審結果以百分制結果呈現。其中,得80分及以上的學生,即進入“提前復試”名單;得分在60-79分之間的考生,材料評審委員會將召開專門會議復審考生材料,并以投票表決的方式確定優秀考生進入“提前復試”名單。
(4)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將根據審核情況整理形成《2020年浙江大學MPA“提前復試”材料評審情況與“提前復試”名單》,報送浙江大學MPA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復審。
(5)復審結束后,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將與2019年9月30日左右公布“提前復試”名單。
三、復試
學院將于2019年10月中旬組織進入“提前復試”名單的考生復試。其中:
(1)進入“提前復試”名單的考生人數視申請人數量及其綜合素質決定。
(2)復試內容包括外國語(英語)和綜合素質兩部分。由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與MPA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選聘學界、業界專家組成考核組。
(3)復試時將現場審查報考資格。獲得“提前復試”資格的考生需要向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A.工作單位有關領導的推薦信2封。
B.一份崗位自述,著重介紹自己的工作經歷。
C.教育背景相關材料,包括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本科生和研究生(如適用)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D.其他必要材料。包括工齡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重要榮譽證明等。
注意!考生所提交的書面材料須真實,并與報名時提交的信息一致,否則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將報告浙江大學MPA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浙江大學研究生院,并取消相關考生資格。
四、復試結果
浙江大學2020年MPA“提前復試”復試結果分為“A”和“B”兩種。獲得“A”的考生不超過100人,獲得“B”的考生人數視復試情況而定,一般不超過60人。具體人數根據復試情況確定,確定將通過MPA教育中心網站公示。
(1)獲得“A”的考生,MPA聯考成績達到國家分數線,即可獲得預錄取資格。
(2)獲得“B”的考生,為“A”的候補,因名額限制未進入候補的,自動進入正常批錄取程序。
五、項目學費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 88000元/生·全程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18219452021易老師
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余杭塘路866號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辦公室
郵 編:310058
注:本實施方案解釋權歸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如有內容與“浙江大學2020年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沖突,以正式公布的招生簡章相關內容為準。
浙江大學MPA教育中心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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