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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暨南大學MPA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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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松華章訊】2020年暨南大學MPA招生簡章已公布:招收非全日制定向MPA項目,學制3年,學費共9萬元,較去年上漲6000元,今年擬招收115人。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對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的精神與要求,特制定我校2020年MPA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本招生簡章若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不一致,則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第二章 報名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僅限大陸地區)。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相關規定。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暨南大學的調劑辦法、生源缺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報名期間系統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各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網上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間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各報考點公告。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4、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7、每一位考生須認真按照我校招生簡章要求自行核對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因報考條件不符帶來的相應后果由考生自負。我校將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將不準予考試。
8、考生應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9、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第三章 初試
1、 初試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進行。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125601]、工業工與管理[125603]、會計和審計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第四章 復試
1、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及格者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排名為準。
2、各學科專業復試方案由學校研究生院統籌,各招生單位負責制定,內容包括復試時間、地點、方式、初試成績基本線、差額復試比例、復試權重、復試考生名單等。復試方案、復試辦法、程序要求由研究生院負責公布,復試工作細則由各招生單位制定。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0%,生源充足的專業,要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3、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等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4、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由學校統一命題管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各招生單位在復試前應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7、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8、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須在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第五章 調劑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7、我校具體調劑政策以當年調劑公告為準。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招生單位要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校在復試的同時,可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公章。
第七章 錄取
1、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和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調整使用。
3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考生因報考碩士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4、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各招生單位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招生單位為錄取考生打印《錄取登記表》,蓋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檔案。
5、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正式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報到后,招生單位應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身心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在2020年5月1日前,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招生單位當年的招生計劃。
7、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第八章 違規處理
1、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3、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單位與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第四十二條 招生工作中,嚴禁招生單位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招生單位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招生單位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第九章 2020級暨南大學研究生獎助方案
等級
覆蓋面
國家助學金
學業獎學金
總金額
一等
10%
0.6萬元
1.2萬元/年
1.8萬元/年
二等
60%
0.6萬元/年
1.2萬元/年
三等
30%
0.2萬元/年
0.8萬元/年
備注
按月發放
按年發放
備注:
1.獎助對象為納入全國招生計劃的2020級全日制非定向碩士與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生在校期間享受二等獎助金,“少干計劃”博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三等獎助金,不包括人事關系未轉入我校的。
3.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章 學費學制(學費以廣東省物價局最后核定的為準。)
非全日制(定向)
公共管理碩士(MPA)30000元/生/學年,學制3年,合計9萬元。
第十一章 招收人數
非全日制MPA擬招收115人。
暨南大學管理學院MPA中心
官網:mba.jnu.edu.cn
咨詢電話:18219452021易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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