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組 長:文宗川、祁龍
副組長:吉格迪
成 員:徐德生、張璐、長青、鞏芳、段瑋
秘 書:段瑋(兼)
根據《內蒙古工業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內蒙古工業大學2023年第二批MBA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第二批復試人員
申請調劑我校MBA,接到我校MBA復試通知并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
二、復試資格審查與繳費
(一)繳納復試費用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在2023年4月9日前繳納復試費。復試費執行《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延續執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國家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內發改費函[2014]373號)收費標準。
網址為: https://www1.nm.zsks.cn/yzfs/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開始時間:2023年4月9日8:00-12:00。
2、資格審查地點:內蒙古工業大學新城校區主樓237。
3、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正反面)。
(2)大學成績單。
往屆生的課程成績單可從畢業學校檔案館或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3)學歷證書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
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本人進行學歷在線驗證: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學歷驗證,可獲得上述備案表。
(4)初試準考證。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需提供個人《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
(6)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7)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文件要求,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參加我校非全日制各專業復試的考生需提供就業協議書或工作單位在職證明或其他定向證明材料,明確定向委培單位所在地和定向委培單位。
(8)能夠證明考生綜合能力的各類材料(選帶)
包括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職稱證書、各類獲獎證書以及學術論文、著作等的復印件。
以上材料將用于教育部錄取檢查,考生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按時提供,可書寫相關說明代替。考生須保證資格審查所有材料的真實性,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4、資格審查流程
(1)學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2)審核復試繳費情況
(3)簽訂《內蒙古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4)領取復試準考證。
三、復試事項
(一)專業能力考查
時間:4月9日晚20:00-21:30
考查形式:閉卷筆試,滿分100分
考試地點見復試準考證。考生持居民身份證、復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參考書目
1、《工程師工商管理基礎》, 李長青,長青,白寶光編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9月第1版。
2、《管理學》,周三多、陳傳明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3月第5版。
(二)思想政治理論考查
時間:4月9日晚21:35-22:05
考查形式:閉卷筆試,滿分100分
考試地點見復試準考證。考生持居民身份證、復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大綱見附件。
(三)綜合面試
1、滿分100分,采取隨機分組形式進行面試。
2、面試時間:4月10日14:00-18:00。
3、面試地點:經濟管理學院
4、面試內容:
專業知識和實驗技能的掌握程度、潛在的科研和工程實踐能力及創新意識、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文素養、心理素質等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若復試工作小組成員3人以上(含3人)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考察結果為“不合格”,即視為“不合格”。
(四)注意事項
考生需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復試準考證參加各復試環節。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筆試科目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
四、復試結果與錄取
(一)復試成績
總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1、復試成績=專業能力考查成績×25%+思想政治理論成績×5%+綜合面試成績×70%。
2、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二)錄取
1、復試考生以總成績為依據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總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若初試總成績再相同,按考生初試英語成績的高低依次排序錄取。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各學院報送的擬錄取名單,結合考生資格審查等結果確定待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審核后,通過中國研招網發出“待錄取通知”。
3、待錄取考生需通過教育部研究生錄取檢查,最終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不予錄取情況
有以下情況之一不予錄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2)考生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3)復試期間發現考生有考試違紀行為(違紀行為的認定依據國家教育違規處理辦法)。
(4)我校將對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5)考生未達到學院規定的其他復試合格要求。
六、聯系方式
MBA教育中心(經濟管理學院主樓237室) 0471-6578922
研招辦 (唯實樓318室) 0471-6578901
本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解釋權歸內蒙古工業大學研招辦與內蒙古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內蒙古工業大學研招辦
內蒙古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附:內蒙古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23年研究生復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大綱
1.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2.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
3.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
4.2022年國內時事政治